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民事案件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参考标准
分享到: 更多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参考标准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续时间,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济南律师服务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因此在受诉法院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下,比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精神赔偿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但一般不应低于1000元。
4、双方责任因素
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在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123条规定,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贫困地区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就可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创伤,也对加害人起了惩罚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却必须支付数倍或十多倍的金额,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
7、参照相关保险条款济南律师服务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机动车主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额和赔偿额是有赔付标准的。目前我国的各种机动车商业保险中也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在索赔时也可以此作为申请赔偿的参照标准。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2018年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2. 2018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3. 2017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4. 2017年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5. 2016年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6. 2016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7. 2015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8. 2015年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9. 2014年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0. 2014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热门点击
  1. 【专题】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必备诉讼知识
  2. 【2012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
  3. 【山东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常用法律法
  4. 闯红灯处罚,何时“动真格”?
  5. 济南律师服务网:交通事故业务服务项目
  6. 2013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7.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本站交通事故律师团队的优
  8. 2014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9. 2014年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0. 2015年济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律所地址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济南交通事故赔偿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济南交通事故赔偿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