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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定义及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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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定义及其保护

当今社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各类合同中,例如特许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如何界定商业秘密以及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如何挽回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合同中经常见到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原因,本文现就“商业秘密”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济南律师服务
  一个普遍的概念就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以及其他各国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文件和各国学者的观点,一般可以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以下类型:
  1、技术信息
  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的某种技术性成果。其主要寄于图纸、资料、胶卷、软件等载体中。
  2、经营信息
  经营信息一般包括以下两类:1)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以及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商业情报或信息,比如原材料价格、销售市场和竞争公司的情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还包括供销渠道、贸易记录、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2)经营管理方法和与经营管理方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这一般是指合理有效地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作,使生产与经营有机运转的秘密。通常表现为管理的模式、方法、经验以及管理公关等。
  二、商业秘密如何泄露呢?济南律师服务
  企业商业秘密泄露有很多途径,主要列举如下途径: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兼职工作泄露商业秘密;离退休员工被其他单位聘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保密观念淡薄泄露商业秘密;企业自身经验介绍,接待来访等泄露商业秘密;发表学术论文,泄露商业秘密;企业职工为私利或私愤泄露商业秘密;发生意外事故。
  三、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保护,即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消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后保护,即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后,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民法上的救济: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劳动法上的救济:可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通过刑法上的救济:依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比较严重,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济南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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