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南
时间:2011-08-10 10:11:51 来源: 作者:济南律师服务网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物质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不包括精神损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法的范围。 二、何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审结以前提起。因逾期不得再提起,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原告应提供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证据; 3、其他证据。 四、提交的诉讼材料应该符合什么要求? 原告提交的所有诉讼材料一律用A4纸,证据材料应制作清单,注明提交人。 五、能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写明具体委托权限。个人委托的,由个人签名;单位委托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印章。 六、上诉期限及上诉部门? 接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以内,通过原审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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