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行政案件 >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范围
分享到: 更多

行政复议的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对下列事项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济南律师服务网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借用资质发生工伤如何确定责任承担
  2.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4. 专利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5.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6.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7.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9.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10. 行政复议的范围
热门点击
  1. 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
  2. 行政复议的范围
  3.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5.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6.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7.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8. 专利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9.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10.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律所地址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