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行政案件 > 行政复议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分享到: 更多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工伤纠纷中,有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有的则不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而只能通过民事纠纷的解决渠道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该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是民事行为,则只能过民事纠纷解决渠道处理,比如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如果是犯罪行为,则应当通过刑事审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有关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1)工伤认定济南律师服务网

    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机关,其什对具体当事人作出的工伤认定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

    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现定设立,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可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是法律直接授权其从事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其作出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决定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

    二是法律允许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

    并不是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于一般的涉及公民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允许申请行政复议。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借用资质发生工伤如何确定责任承担
  2.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4. 专利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5.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6.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7.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9.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10. 行政复议的范围
热门点击
  1. 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
  2. 行政复议的范围
  3.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5.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6.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7.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8. 专利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9.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10.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律所地址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