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馬仕”国内将遭遇“愛瑪仕” 法院驳回起诉
三十多年前,“愛馬仕”在中国注册英文“HERMES”商标,却迟迟没有注册中文商标。二十年后,当他们看到“愛瑪仕”被某制衣公司注册后,找到商评委要求撤销被拒。记者昨日上午获悉,法院维持商评委的决定,“愛馬仕”今后在国内的衣物市场上,将遭遇“愛瑪仕”。
早在1977年,“HERMES”及图形便向我国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此后被核准在国内注册。据了解,该品牌仅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英文商标,却没注册中文商标。1995年12月25日,达丰制衣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愛瑪仕”商标,指定用于衣物等商品。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并公告。济南律师服务网
持有“HERMES”的埃尔梅斯国际从1997年便找到商评委,要求撤销“愛瑪仕”商标。被拒后,埃尔梅斯国际便与商评委及达丰制衣公司打起了“持久战”。在商评委2011年作出“维持‘愛瑪仕’商标”的裁定后,埃尔梅斯国际不服裁定起诉商评委,理由是“‘爱馬仕’作为与‘HERMES’直接对应的中文商标,在中国应该被认定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抢注的‘愛瑪仕’是对‘HERMES/爱馬仕’的翻译、模仿,是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注册的行为。
商评委辩称,其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第三人达丰制衣公司表示同意商评委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埃尔梅斯国际提交的大部分证据形成时间,都晚于“愛瑪仕”商标申请注册日。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埃尔梅斯国际尚未注册的“愛馬仕”已为中国相关公众知悉;“愛馬仕”不构成为注册的驰名商标;此外,也没充分证据证明“愛瑪仕”商标是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