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的程序
时间:2012-04-21 23:03:37 来源: 作者:
办理公证的程序 (1)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申请人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必须向公证处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法人申请公证的,应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代表人应提交有代表权的证件。 (2)受理 ①公证员是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 ②申请的公证事项属于公证业务范围: 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事项无争议: ④申请的公证事项属于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范围: ⑤公证处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3)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正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③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签是否齐全: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是、合法、充分: ⑤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4)出具公证书济南律师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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