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四):“CARIOCA”商标侵权案
时间:2014-05-22 14:55:58 来源: 作者:
原告:环球股份有限公司(UNIVERSAL S.P.A.)(简称环球公司)
被告:青岛际通文具有限公司(简称际通文具公司)等
【案情】意大利环球公司系“CARIOCA”商标的商标权人。际通文具公司对环球公司“CARIOCA”牌水彩笔进行销售时,自行添加了外包装,标注了自己的“好乐星”商标及“总经销:际通文具公司”等字样。环球公司认为际通文具公司的行为侵害其商标权,请求法院判令际通文具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际通文具公司未经许可,对环球公司正品水彩笔添加包装标识,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认为际通文具公司与环球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破坏了环球公司商标的识别功能,构成商标侵权。法院判决际通文具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评析】本案系一起新类型商标侵权案件。侵害商标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本质特征都是对商标识别功能的破坏,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与商标权人有特定的联系。本案的裁判,立足于商标的基本功能,对被控侵权行为进行了正确评价,划清了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