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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 一审认定处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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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 一审认定处罚过重

在同学都已顺利毕业并开始工作的时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1届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章晓,还在等待一个终审判决——这将决定他是否能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116月,因为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作弊,章晓被学校公告开除学籍。此后,在走完一系列复议程序仍未能改变结果的情况下,章晓将母校告上了法庭。

  不久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作出的开除章晓学籍决定程序违法,应在10日内恢复其学籍。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二七区法院获悉,校方已经提起上诉。这场因学生作弊被学校开除学籍引发的高校行政行为合法性之争,还将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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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618日,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为顺利过关,章晓花钱购置了电子橡皮信息传输作弊工具,走进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的考场。

  当章晓打开橡皮状接收器欲查看答案信息时,被监考老师抓了个正着。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当天在校园张贴通告,主要内容为:因章晓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考试作弊,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23条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011620日,学院向章晓送达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规处理告知书》,并于两天后作出《关于给予章晓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624日,章晓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3个月后,章晓收到了一份《学生申诉处理结果送达书》,告知他此前提出的申诉,经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调查(听证),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维持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

  因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2011927日,章晓向河南省教育厅提出申诉,请求依法撤销学院对其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和新下发的维持决定。

  一个月后,章晓等到的仍是一个坏消息——河南省教育厅维持了学院的决定。

  行政程序失利之后,章晓开始转向司法程序。201111月,他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告上了法庭。

  双方争辩各执一词

  章晓认为,自己在考试中虽然持有作弊工具,但并未实际使用,属于作弊未遂,并系初犯,后及时承认错误、有悔改表现,应当综合行为与过错给予适当处分。

  学校作出最为严厉的开除处分,处罚过重,有失公允,且学校作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章晓说。

  针对校方的处罚程序,章晓提出了几点质疑:处罚决定所依据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不具有剥夺原告受教育权的效力,作出处分决定需报校长会研究决定;涉案处罚决定是在622日作出的,我在628日才收到,但是在作弊当天即618日,校方已经公告开除我。这是先有结果后有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辩称,章晓的作弊行为事实清楚。章晓在考试中使用橡皮状电子接收器进行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这一情况有两位监考老师证明,且章晓本人也在一份《说明》中认可了该事实。

  对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不具有剥夺原告受教育权效力一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提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倡导诚信的时代要求,被告将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学生手册》,人手一册向新生发放并组织学习,故学院的每个学生对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都是清楚的,学院的处罚依据合理。

  对于程序违反规定的指责,校方认为,作弊事件发生后,学院即于2011620日向章晓发出了学生违规处理告知书,章晓进行了签收。后教务处讨论并提出了《关于给予章晓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的处理意见,在报经部门领导审核、院领导会议研究批准之后,于622日正式印发处罚决定并向章晓本人送达。章晓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申诉,两部门经过审查,均维持了决定,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

  法院认定处罚过重

  法院审理认定章晓的行为是考试作弊。

  但根据教育部200591日发布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据此,法院认为,章晓应受到与其过错相应的处罚,以达到教育的目的。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对章晓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处罚偏重。

  程序上,法院认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在发现章晓考试作弊的当日即在其校园张贴通告,给予原告开除学籍处分,虽然此后履行了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等程序,但校方的行为系先作出开除决定,后履行相关程序,属程序违法。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作出的开除章晓学籍决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应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恢复章晓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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