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侵权现状堪忧
时间:2011-10-08 17:29:52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张书乐
微博区区数行字,有没有版权?若被侵权该如何维权?这是很多遭遇微博侵权的人士的疑问 “我写围脖一年多,脖文几乎一字不改被带V的人拿走署上自己的名字发出,这是头一次。”日前,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一条微博引发了有关“140字是否有版权”的微博话题。 在这个微博中,郑渊洁以贴图对比形式向网友展示,自己在去年9月写的一条微博被一位叫“方雨007”的网友一字不漏、不标明出处地写在了自己的微博上。为此,郑渊洁还评论,“拜托您百忙中哪怕改一个标点符号。” 郑渊洁的遭遇绝非偶然,随着微博这一新兴信息渠道的高速发展,微博版权的保护成为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的问题。而目前微博侵权的现状,可谓惨不忍睹。 140字有版权吗? 对于郑渊洁事件,《新华每日电讯》引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的话作出一种解读:“转发者在不知道原作品来自郑渊洁微博的情况下转发,仍然是侵权,侵害的是作者的署名权,就是说作者的身份被掩盖掉了。” 但许多微博用户对此却并不赞同。一些微博在评论此事件之时,并没有站在名人一边,只是嘲讽:140字也有版权吗? 目前,绝大多数微博提供商均将140个字设置为一条微博的字数上限。但这140个字的微博极大的提高了信息量,短短两年时间,中国的网民玩的不亦乐乎,“草根和名人齐飞,信息共段子一色”成为时下微博热的一个缩影。 尽管不少普通人用140字赢得了如同名人一样的热捧,但如同当年的博客一样,包括名人在内的意见领袖依然垄断着绝大部分话语权。在不少微博热议郑渊洁事件之时,大多认为:普通人即使原样复制名人的言论也不可能有多少转发,而且很多时候只是在QQ群或论坛等地方看到了一句不错的话然后转发到微博上,正所谓不知者不罪,本不应该小题大做。 然而随着微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名人开始越来越看重微博上的版权,郑渊洁事件并非个案,而是集聚了一定矛盾后的总爆发。 早在2010年,微博侵权事件就不断的浮现网络。2010年3月,著名体育评论员黄健翔所发的一条微博被张发财指为抄袭其前一天所发微博,引发论战,宁财神、慕容雪村、陆川等名人卷入其中,黄的微博一度关闭。 在看到郑渊洁遭遇后,李开复的一段微博很能说明问题:“我随便找了一条我刚写的微博,发现居然有195人一字不漏地抄袭,几乎都没有标注来处。” 即使是不知名的微博用户,一样面对抄袭。笔者自己就感同身受。去年笔者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改编《黄河大合唱》的《房奴大合唱》的微博。时至今日,这段微博依然不时的出现在各大微博站点上,被不同的微博用户大量使用,而几乎每隔几天,笔者就会在微博上看到自己发布过的一些言论被再次传播,只是不同于名人微博被盗版,很多发布笔者微博的用户,特别是一看就知道是僵尸微博的用户,会很尊重版权的在该微博上写上笔者的名字。 抄袭的不仅仅是个人 比个人有意或无意的侵权更恶劣的是网站和一些企业的侵权行为。 在坊间一直流传着新浪、腾讯等微博门户之间互相抄袭对方名人用户,在名人不知情的状态下开设微博的传言,而一些名人不时出现的举证也在坐实这些传言。 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其实依然是互联网一直没有对“山寨”真正的进行过围剿。曾在腾讯微博任职的一位人士对媒体表示:“微博平台服务商采取了何种运营策略,直接决定了微博抄袭现象的泛滥程度”。 有业内人士也指出,微博平台之间批量复制内容到己方平台的现象,其实在业内根本就是潜规则,博客如此,论坛如此,就连最不该复制的原创网络新闻也是一经发布,也立刻会被竞争对手们原版复制,甚至标上自己原创,让李鬼、李逵难以分辨。而在互联网上,信息的数量和丰富程度是考核平台能力的标准之一,海量的数据,又能够有效地淡化抄袭的味道,这使得这种抄袭成为了竞争的必然手段,也让这种行为,在相互抄袭的微博门户之见,成为除了成为流言外,不会有什么实质性解决的悬案。因为人人都有原罪。 同时,微博侵权已经从虚拟走向了现实。 去年2月,知名微博“游记”17条微博内容在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出版社出版,追索稿酬未果。6月,作家六六谴责《读者》杂志未经许可擅自引用其微博言论。 然而当名人遭遇企业级的侵权之时,尽管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依然除了谴责,并没有多少办法为自己的140个字维权。 无法申诉的版权 在若干个名博和微博聊天群里,笔者提过相同的问题:“如果发现自己的微博言论被别人发在自己微博之上,你会如何?” 大多数回复很让人惊讶:“沉默”! 知名博主许松松认为,从博客时代开始,就普遍存在侵权的行为,就有若干网站在没有经过他同意时,替他开了个马甲博客,每当他更新新浪博客之时,博文就会被这些马甲博客自动抓取。而更多的是一些不知道是谁的博客,直接换个标题去掉作者,当作自己的原创发布。 进入微博时代,情况依旧,不少小型的微博站点就继续用抓取的办法,让别人“被微博”。无论是微博还是博客,这种状态一直在持续,而且甚至出现抄袭者的发布比自己原创更有影响力的状况。但说到维权?根本就不知道侵权的人是谁,如何为自己的“冤屈”昭雪。有些博主则认为,微博或博客被人侵权,其实说明自己这段文字还真的有点价值,还能够入“侵权者”法眼,也算实现了它的一定价值。 除了难以找到侵权者外,算不算的上侵权还颇为值得考量。 在针对微博侵权事件中的新闻报道中,引用较多的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的一段话:“是作品就受保护,跟在哪个媒体上首发没有关系,微博上首发的作品与报纸杂志上首发的在受保护这点上没有区别,但前提是它是作品。” 对于“作品”的判定,王迁解释说:“首先,微博140字的量足以构成作品,但并非所有140字的微博都是作品。其次,在法律上,有独创性的表达就可以算作品,独创性高低与保护水平高低成正比。最后,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以平白的新闻惯用语言去报道事实,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的保护。”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微博侵权在界定上还非常模糊,在目前看来,除了口诛笔伐,几乎无法真正的去维权。 更关键的是,除了个别人,大多数有过被侵权经历的微博主并没有想法去小题大做。 为了140个字维权,本身就不是一个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事情,有这精气神,不如多创作几个传播久远的140字微博。”某知名微博主如是告诉笔者。 |
|